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谢谢!谢谢!谢约回答,在走路时,突然昏倒继而死亡是什么原因?只是一个原因,那就是脑干出血。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确切呢?因为就在今年秋天,这件事情就发生住在我同一栋楼的一个邻居的身上。我的这位邻居是一位60多岁的家庭妇女,她住4单元101室,我住五单元101室。有一天中午她刚吃完午饭,就觉得头晕,然后一会儿的功夫就昏迷了。她的家人急忙拨打120,当救护车来到后,把她送往医院。通过检查得知是脑干出血,还没来得急抢救呢,就死亡了。所以,只有脑干出血这个原因,才能突然昏倒继而死亡。
只有两组可能,一是脑中风引起局部器官衰竭至死,二是心脏病爆发引起心跳停止(五分钟后)至死。以上两种由以第二种死亡最快,很多时候发现晕倒马上打120或车子送医院的途中就身死了。以上两种如以一种急救手法或可幸免于难!
救命如救火,绿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如果因为路途问题而耽误抢救患者生命,那么这就不应该了。
近日,吉林就发生一起救护车因堵车,致一名患者未有及时抢救而死亡的事件。
吉林农安县人民医院通报:
2019年8月29日6时42分,我院绿色生命通道接到绅士二期市民电话,称居住在绅士二期一老年女士呼吸困难。六时44分值班司机接到派车电话,立即出警,途径红旗小学,中医院门前遇交通早高峰,6时55分到达该小区。
……
救护车用时11分钟,到现场后,但患者已经死亡。
如果救护车不堵车,能够及时赶到的话,也许患者就有活的希望。但是就因为救护车没有及时赶到,使患者无法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也真是令人遗憾。
其实这里面不仅有一些行人缺乏道德和爱心,拒不给救护车让路有关,而且与救护车选择的行车路线也是有一定关系的。
当时正在学生上学高峰,救护车司机应当知道,学校门前是比较拥堵的。所以,在规划路段的时候,就应当避开学校路段和中医院门前,这样也许道路会更畅通一些。
但是最主要的还是人的意识问题:如果大家听到救护车的鸣笛声都纷纷避让,那么就是再拥堵的路段,救护车也会畅通无阻的。
但愿以后人人都能够做到:敬畏生命,让出绿色通道。
这个问题有点不好回答,要看救护车出车的具体情况,过红绿灯路口前是否拉响了警报,被撞人是否老人或小孩,汽车闯红灯就等于行人是在绿灯指示下通过,首先肯定行人没有错,总而言之救护车是有责任的,只看前提条件如何而考量责任轻或重
警方已认定意外发生在2002年8月1日晚8时左右,当时沈旭华在一家餐厅吃饭,并订了二楼紧邻消防通道两米的12号包间。
席间,沈旭华的手机响起,包间较嘈杂,她边接电话边走出包间,来到了消防通道门旁,并推门进去,不料尚未完工的消防通道不仅没有灯,而且没有栏杆,沈旭华在一步之后就从二楼直接摔到了一楼。40分钟后,一位送装修材料的工人才发现了沈旭华。警方和120急救车随后将沈旭华送到北京安贞医院,抢救19天后,北京时间2002年8月20日19时10分,沈旭华因为弥漫性脑出血而永远的离去了。
排除了其他刑事案件的可能性。经警方认定,张生记消防通道门上贴的“消防通道,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字样,是在事故后贴上去的。
沈旭华意外死亡事件代理律师向记者展示了事故发生后第三天,其家人在张生记拍摄到的现场录像。从录像中可以了解到,从消防通道门出去的平台边缘距门不足20厘米,在事发前这里没有护栏,也没有灯,而二楼到一楼的空中距离约有4米多。
这是一个令人惋惜的悲剧,但是我们很难找出谁才是真正的“责任人”。
8月29日早上7点多钟,在吉林省农安县红旗小学门口,经过斑马线的行人因为没有让行前排机动车辆,导致一辆120急救车被卡在其他车辆中间动弹不得。据了解,当事急救车是赶去附近小区接患者,最终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也挺纳闷儿的,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应该懂的,120急救车的报警声常响肯定是赶着去救人,听到了这么刺耳的声音,为何路过斑马线的人们无动于衷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若是救护车急着赶去救治的人是自己的亲人呢?我看网络上很多人都在批评斑马线前排司机不分轻重缓急在那里“礼让行人”(看视频该路口应该是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灯的),其实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
1.前排车辆是否是故意不让路?
这一点其实很关键,我想绝大多数的司机朋友都不会冷漠到明知道救护车在自己的车道而故意挡道不让路,而且第1辆车与救护车中间还有好几辆车间隔开,很有可能该车的司机根本不知道救护车是不是在他的车道,若是此时救护车上面的人下车跑到前面指挥车辆让行,拥堵很有可能会就此缓解。
2.如果前排车辆应没有“礼让行人”而受到处罚,这种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
现行的交通法规大家想必广大司机朋友们都很清楚,不礼让行人强行冲卡既要面临扣分还要缴纳一定的罚款,或许很多人都会说这种为救人而违规的情况有关部门肯定会走特殊渠道妥善处理,但网络上由此而生的争议却非常的大,有很多朋友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面对这种情形的处理,远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成本,甚至有部分司机朋友们自认为是“礼让”的行为还被认定为了违规,这其中的矛盾究竟在哪里?如果做好事的代价如此的大,很多人或许会收回自己的双手!
患者死亡,究竟是谁之过?
在相关新闻的评论下面,大家一面倒的将矛头对准了过往斑马线的行人们,认为这是因为他(她)们的冷漠才是导致车辆拥堵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确实,如果过往的行人们能够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暂时停止穿越马路让等候的车辆先行通过,急救车又会增加几分钟到达患者所在地的时间,但对有些病症来说,并不会因为救护车早晚几分钟而直接改变最终的结果,因为很多病症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那么几分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救护车及时到达几乎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些是本身病人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临界点,亲属呼叫救护车也只是为了尽人事。将这些情形完全抛开而去单论因为耽误了救护车的抢救时间而将责任全部归咎于过往行人或者是车辆,是不负责任的。
遇到此类事件到底该怎么做?
说白了还是一个意识问题,实事求是得说,在这方面我们的邻国日本就做得不错,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的社会准则已经深深的根植在了它们的基础教育体系当中,成为了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经常有人会看到在没有车辆的道路上一堆人井然有序的等红灯),而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当中,素质教育一直让位于应试教育,始终处在弱势地位,沦为了“配角”,这导致很多具有高学历的人也经常会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低素质事件,比如前段时间某留美博士因为自己晚点而去强制拉下了高铁的紧急制动阀,连所谓的精英都如此,再看看芸芸众生,唯叹息尔……
那么在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身在其中的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听从内心的良知,能让就让(做起来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不过做善事弘扬正能量会让人心情放松,没有负担,而若是以冷漠待之,除了良心会不安之外,多半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谴责,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时候“不作为”也是一种犯罪,孰轻孰重,自己掂量吧!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这个事情发生在在吉林省农安县红旗小学门口,8月29日早上7点多钟,经过该小学门口斑马线的行人,因为没有让行前排机动车辆,导致一辆120急救车被卡在其他车辆中间动弹不得。据了解,当事急救车是赶去附近小区接患者,最终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个人觉得,行人有责任,救护车司机也有责任,其他司机也同样有责任,行人的责任是,知道有救护车,还根本就不当一回事,你救护车不管怎么叫,没用,行人正常行驶,这些人不知道救护车的叫声代表什么吗?一分钟,甚至一秒钟,可能就代表一条人命,所以,这些行人是知道的,既然知道,为何还不让路?不给救护车开到?说白了,就是个人素质太低,要提高国民素质,真的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是一代人、几代人的事情。
再说救护车的问题,救护车不必要一直夹在里面等前车和行人啊,你完全可以开出来逆行,救护车等特种车是可以不用遵守交通规则的,如逆行、闯红灯等,人命比规则重要,生命权大于恋童权,何况,交通法对于执行任务的特种车确实有特殊规定,不必遵守,因此,如果他逆行开出来,前行,是可以避免这次救援不及时的,何况,看图片和视频,另外直接逆行道是没有车的。
再说说前面的车辆,我觉得可能也是故意的,明知道后面有救护车在打着各种急救声音,前车不为所动,为啥?除了故意,还能解释你在遵守“礼让行人”规则?礼让行人也要看情况,像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车子直接开过去,看这些不自觉的,没有素质的行人,敢不敢跟你车子对撞?
再说下交警,在这种小学门口,行人和车辆比较拥堵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过来疏导一下,也许,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交警不要天天坐办公室,也要出来透透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救护车送错医院致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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