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职3年替公司背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离职3年替公司背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用人单位与离职员工之间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先与离职员工联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同时指出: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 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提问导读:
小钟在**公司干了两个多月,在职期间经常上班唠家常,私底下经常背地里议论别人。还喜欢在同时面前炫富、搞暧昧。深圳有套房了不起,真是呵呵了,没什么文化、都搞的别人都没见过世面一样的乡巴佬。非常影响团队团结。离职后,还经常在其他群里面议论上家公司,诅咒上家公司什么时候倒闭。这种人的心态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答复:
这样的人心理状况往往比较糟糕,这类诅咒其实是一种精神胜利式的发泄、幻想。想得到别人拥有的一切,但是却不肯承认自己得不到也不愿意去努力一点正大光明的去争取,有点儿黑暗心理,不要放在心上。
搞暧昧,肯定不是什么爱的原因,图的只是刺激和刺激之余不想搞第三者包小三那么费钱费力还不安全。
炫耀的背后很多时候透出的是自卑和缺乏安全感。他们以前生活的并不如意,甚至被人看不起。一旦机缘巧合发了财,或者傍上有钱有权的人,有了“资本”,就像“打了翻身仗”一样,希望通过别人的赞美赶跑心底深处的自卑。物质的发达使很多人过于追求名利,而疏于梳理情感、人际等精神财富。到最后,“穷的只剩下钱”,精神世界越来越空虚,不得不把自己仅剩的“财富”展示出来,从而获得安全感。
这个离职要看是你自己提出的,还是公司把你给解雇了,如果公司解雇了你,那么年终奖应该是要按照你实际工作的月数给你发放的,如果你自己提出辞职,那很可能这个年终奖就没有了。
首先明确你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还是指社保。如果是社保,请转劳动局。如果是商业保险,那很正常。
商业团体险,一般都是一年期,交完就完了。如果你在一年内入职,离职,保险有效期就到你的离职日期。
这里还望题主指明清楚一点,毕竟保险除了社保之外,还有商业保险。而且大多数公司购买的都是社保,只有少部分具备不同工种性质的单位才会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如果是社保费,公司没有给你缴纳但是扣除了工资,这个时候就要去找当地社保局维权,提交相关可以用来证明你社保费没有缴纳的材料。
如果是商业保险费,公司没有给你缴纳,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述,把相关情况说明,合不合理到时候他们自然会给出一个答案。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建议,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需要,可以随时私信我,感谢题主的邀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职3年替公司背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职3年替公司背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