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通报燃气收费异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通报燃气收费异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分析:目前已经取消天然气初装费,但是对于已建成但未通天然气小区任然需要收取初装费,费用根据地区房屋类型有差异,可向当地物价局咨询或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天然气收费不合理到发改部门投诉。国家规定收费要有法律法规依据由发改部门审批,核定标准。没有审批标准的都是乱收费。
如果你认为收费不合理可以到发改部门投诉。国家政策是谁审批谁负责 ,有责任和义务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不对之处,请大家指正。
答:根据《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08〕26号第三章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员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组织人员直接按征收或委托服务机构(供水、供电、燃气)居民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代收代缴。
由于燃气用户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现燃气用户占全市的近70%,且用户每年都大幅递增,借助燃气代缴平台能确保垃圾处理费公开、公正、简便、规范。
1.通过燃气公司官网查询:可以登录燃气公司官网,在个人中心找到账单查询,然后选择燃气表编号,输入查询密码就能查询到燃气使用明细。
2.通过支付宝查询:可以打开支付宝,在生活缴费中找到燃气费,进入页面后就能看到当期的用气明细,包括立方数、已用气量、剩余气量等。
3.通过微信查询: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我的”,再点击“钱包”,选择“燃气费”,点击“缴费记录”就能看到每月的用气明细。
4.通过有线电视查询:可以用遥控器打开有线电视,选择燃气费,然后点击“查询”,输入账号和密码就能查询到燃气使用明细。
5.通过物业查询:可以联系小区物业,告知户主的燃气户号,他们可以帮忙查询用气明细。
6.通过燃气表剩余气量查询:可以把燃气表剩余的气量拍照,发给燃气公司的客服,客服会帮忙查询剩余气量和对应的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通报燃气收费异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报燃气收费异常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