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一车辆坠河4人遇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一车辆坠河4人遇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川藏线自驾的话还是比较危险的,我去年也自驾去过一次稻城,来回路上碰见好几起车祸,一遇车祸就大堵车。而且路上还有很多货车,海拔高,路窄,弯多又急。奉劝没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的司机不要轻易自驾前往。
川藏线自驾十分安全,现在川藏线道路已经特别好了,但是弯道特别多,所以开车一定要慢在弯道上一定要减速,防止车直接冲出悬崖。 四川四个女人自驾就是车速太快,自驾在川藏线上,所以直接冲到雅砻江里。
到山区自驾真的不适合全是女人,第一,人身安全,第二,出了什么事有个男人真好,第三,全是女人嘻哈打笑,从她们出发发的小视频,第四,驾驶技术不敢恭维,以对面来车行车记录仪来看,不知道是怎么开的。
适不适合自驾游西藏跟男女性别没有关系,跟个性、车辆配置、开车技术、危险意识和之前有没有做足充足的攻略有关吧。
8月16日,今天成都4位女孩开车自驾川藏线,从稻城亚丁回成都途中,在新龙县坠江。目前,两人已不幸离世两人失踪,现在还在搜救,对于听到这样的消息,我表示伤感,为另外2位女生祈祷。
发生这样的事件,很多人第一反应竟然就是女孩就不应该做这些危险的事情,就不应该自驾游川藏线。我觉得这样的看法有点性别歧视,危险面前人人平等,有没有能力尽量避开危险不是性别问题,是很多其他的问题。
首先,车技问题,川藏线是出了名的复杂,很多开惯大城市平坦大路的司机也不敢托大,毕竟这边是危险崎岖的山区路,有的弯道很急,有的路窄,即使在平路上开了十几年的老司机,也不敢在这些弯弯曲曲的道路上托大。
其实,危险意识,这时候就是要看司机的车技和危险意识了,有的人不以为然,即使山路崎岖也不怎么放在心里,照样心大地跟别人边聊天边开车,边听音乐边摇摆开车,有的甚至偶尔瞄几眼手机,这是很危险的。
有的人即使自己是多年的老司机,车技是公认的好,但也不敢托大,专心开车,减慢车速,随时注意路况,这样的车技和危险意识不分男女,只是分人。也有男性司机在川藏线出过事,一样的。
然后,川藏线海拔比较高,不排除有些人会有高反,如果正好在开车的司机有高反,会非常不舒服和晕,十分不适合开车,而且在这些山区找位置停车也是个不容易的事情,所以高反是突然情况,不稳定性因素。
最后,还要在开始旅程前,先调查计划好路线,对路线的复杂难度有充分的了解,不要有自大心理,一定记住要小心再小心,要慢慢开,别超车,不管男女,都要有危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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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四位女士的遇难深感惋惜。
女士驾车去西藏,我觉得并没有任何不妥,3月份我们川进青出去西藏,在巴塘路边店吃饭时遇到一个驾京牌北京吉普的年轻女孩,独自一人驾车进藏,后来几天又在西藏、格尔木等地又遇见过她,所以说女性驾车进藏并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不说女性,根据自驾车进藏路线路途远、弯多、高反、悬崖多、滚石多、搓衣板路段多的特点,只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驶、身心健康、观察路况、合理车速应该都没什么问题。
女生自驾游本身没有问题,但不是老司机缺少经验,对旅途上的危险没有敬畏之心,出事故是迟早的事,但在路上每年都会发生车祸,也没有必要专门为了是女司机开车而渲染这个事情。车会开的人很多,开得好不好不是你开过多凶险的道路,也不是你车技有多高超,它只有一个衡量标准,就是你是不是一生平安驾驶!
首先要考虑到小女孩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将来生活会不会产生影响;其次监护人在监护期间未监护到位致使幼童受伤,在这期间监护人是否起到了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最后应该调查清楚坠落物体的来源以及如何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因为事故已经发生,在审视问题的时候应该更加理性的看待问题,这一点才是更需要去重视的。
孩子的意外死亡,感到非常的惋惜。同时也反应出两个问题:1、全民的安全教育应该从小抓起,可以考虑从幼儿就教会孩子一些安全小常识,寓教于乐,玩中学;2、政府部门应该改变以往粗放的管理方法。鼓励两孩后,应该解决一系列配套设施问题。比如:双职工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这起事故让我们痛心,但是也让我们感觉到了寒冷冬天里的一缕阳光,看到了人之初的善良,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呵护好这一缕阳光,他能给所有人带来光明和温暖。
谢邀
自从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过后。乘客抢夺司机方向盘,越来越多,越演越烈。如遇此事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直接判刑,以正视听。
11月28号,在山东车行驶到东平县接山镇某路口的时候,周某从酒店开始坐车,准备到东平县,当要求提前下车后被拒绝,周某便抢夺方向盘,车辆失去控制,然后突然改变方向,幸亏司机刹车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鉴于此事,昨天泰安市东县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周某以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我了解是从图中乘客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在山东省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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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所幸本案当中悲剧没有重演,针对此类高速路上抢夺方向盘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人,应当予以从重惩处!不能总是等到悲剧发生之后再来惩处,到那时已经为时晚矣!
男子中途要求下车图省事是真
- 车在高速公路上开到距綦江约10公里时,车上一名约30岁左右的男乘客突然要求停车,说要转车去遵义。驾驶员回答这名乘客:高速公路上不能停车。过一会儿,这名乘客又称肚子痛要求停车,张波说前面不远就是綦江服务区,到服务区停车。
- 车进隧洞后,这名乘客突然抢抓方向盘,造成客车剧烈左右摆动,接着把方向盘上的缓速器开关抓落,致车速急减到20公里/小时。 “抢抓方向盘的乘客见没停车,又拼命用脚去踢车门。”张波称,当时后面还有车紧跟着,差点造成追尾。
可以看得出来男子的行为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自己转车,所谓的肚子疼完全都是借口,因为眼看停车无望,所以才做出如此出格的行为!重庆的事件至今历历在目,男子的行为且不说是否危害到驾驶员的正常工作,更关键的是高速路上抢夺方向盘并且造成车辆急速减速的行为,和重庆案件当中的抢夺方向盘危险性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幸本案当中没有酿成悲剧,否则这样的结果,谁又能承担责任?
男子的行为应当从重从严惩处!
目前男子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但是目前仍然不清楚如何惩处。对于该名男子的行为个人看法,应当予以从重从严惩处才是!切不可简单行政拘留罚款就草草了事!
因为车辆在高速路上行驶并且在隧道当中抢夺方向盘,更容易造成危险,车辆上的所有人以及后面车辆的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而且客观上其抢夺方向盘并且造成急速减速的行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尽管没有酿成重大事故,但是并不代表其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对于该名男子的行为,希望能够进行严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车辆坠河4人遇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车辆坠河4人遇难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