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衣哥起诉网暴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大衣哥起诉网暴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是令我感到困惑的事:为什么对弱者过不去啊?类似的事还有汪峰不许农民工歌手唱他的作品。理解不了,应该是双赢的事,对谁都有好处的事。
圈外人,不知道其中道理。有高人,求指点。
尽管我对文艺圈的那些破事十分反感,但是我觉得对他们的评论还是要实事求是的好,不要凭空设想,妄自菲薄,这样很不道德!同样提出这样的问题,只是博人眼球,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为钱因素也存在的,毕竟创作要有代价,消耗时间精力,另一方面心态不平衡,大衣哥不领情,装糊涂,对他漠视搪塞,显得人格上不受尊重,遭抛弃感觉。所以谷传民起诉大衣哥,属于正常范围内,忍耐有一定限度,人人都会这样做的。
也可以这样说,鼓捣起诉大衣真正目的并不一定是为了钱,输赢都未定,即使赢了他也得不到几个钱,这方面鼓捣内心最清楚。
那他打这场官司为什么,有人说是为了版权,我不过分揣猜,但从他后来再找人推广他的歌曲来说,前后矛盾的相同的事情发生,也可窥一斑。
他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就是蹭流量,并借机圈粉,至于圈没圈到,那只能说是理想丰满而现实骨感。倒他确实拿这场官司每天在网络上吆喝,碰瓷大衣倒是不争的事实!
其实,鼓捣碰瓷,那真的无所不用其极了,凡能沾上一丁点关系的,他都用尽了。
谢邀回答:
世界上一切争议官司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了钱。都是为了利益之争。钱在人与人之间产生和谐;钱能致使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纠纷、仇恨、战争、互相残杀……
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钱能载舟,钱能复舟。钱是万物之灵。有钱能使鬼推磨。
一个文化人与一个没文化的农民歌手有着不解之缘,文化人因为有文化而用尽了心思,农民歌手因为没文化而不声不吭。没文化的理直气壮,有文化的心思满满,蹭着热度,赚着流量,有点名声了。这官司输赢在法院判决,但是相信没文化的人的朴实和诚实是不会改变的。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一个作家编剧缺钱吗,谷传民就是为了个人的权利不受侵害,为了争气而走上法庭的。
一个作品,尤如一个作家十月怀胎生出的儿子。自已的委托别人看好,而别人又将亲生的儿子转手卖掉,而利独吞。这事放在哪一个人身上能容忍吗?
国家有版权法,侵犯别人的权力,应当维权。谷传民起诉朱之文不是为了钱,是为了争口气,为了个人的权力而将朱之文告上法庭的。这种情况无论放在谁的身上,也是难以容忍的,谷传民没有错,他做的完全对。
朱之文与谷传民狼狈合作、旨在炒作!众所周知,朱之文除翻唱几首歌曲外,一没文化二不懂音乐,全靠炒作热度捞金;谷传民空挂什么导演、诗人等头衔,不见过任何作品问世,全靠炒作朱之文来蹭热度。现又侵权诉讼显然是炒作 !
朱之文大哥回应说不算侵权,是别个要求他唱的,从朱大哥回应的口气来说,这个告他侵权的是借他这只鸡来生他的蛋,简单明了地替老朱归纳一下,就是借他老朱的名气来成就自己。
从他们双方的说法分析来看,说到底还是利益分配问题,请老朱唱他的歌的人认为老朱给得太少,而老朱又认为给得差不多了才起的矛盾,估计双方也私下勾通过,只是未达成协议对方才告他侵权。
朱之文唱谷先生的歌究竟属不属于侵权,如果如朱先生所说,是对方授权他唱的,自然不算侵权。如果是老朱在未经版权人许可而将别人的作品商演赚钱,肯定属于侵权,双方现在各执一词,咱们这些局外人无法断定真伪,也不必瞎操这份心,自有有关单位料理,大家该干嘛干嘛去。
朱之文靠翻唱成名赚得盆满钵满让一些人眼红,最让他们不平的是,一个没有自己作品的人竟然红了这么多年,一个连曲谱差不多认不全的人竟然能靠唱歌翻身,一个原本靠天吃饭的庄稼汉竟然靠歌身价千万,……等等等等让这些满腹经纶的人情以何堪!
朱之文的成名除了运气外,还以当下宣扬的社会价值有关,我们并忌妒朱之文赚的哪几个钱,只是担心这样下去,哪些隐姓埋名为国家作出贡献的人会寒了心。
朱之文究竟侵不侵权哪是他们之间利益的私事,不值得大家关注,值得我们关注的事和人很多很多。
大衣哥侵权被起诉,一家之言,要看法院是否依法受理此案,等待期间,老朱不回应是理性行为。
据传闻,谷传民与朱之文历来是合作伙伴,多年来是老朱台前幕后的策化人,通过老朱演唱他的歌曲,使其得到一定的名与财,近期因经济利益未得到满足,而与老朱彻底翻脸,从而才有起诉朱之文侵权这场书。
我以为,尊重著作权理所应该,一旦老朱被判侵权,只能花钱买教训,从此增加版权意识,对他对大家都是一次难得的普法教育……
我住在城里,村里有块自己的地,有一天我心血来潮盖了个三层小楼,住一段时间感觉不喜欢又搬回城里住了。
村里的房子也没有管它。
过了很多年后,村里有个住茅草屋的年轻人,看到这房子这么多年没人住,就搬进来住了。
一住就是十年,年轻人都感觉这房子是自己的了,各种吹嘘他家里的三层小楼,日子过的不亦乐乎。
为此还娶了老婆,儿孙满堂,惹得村里人羡慕不已,年轻人也很受用。
等到城里人有天想到了自己村里的房子,回来一看,这还得了,自己房子被人霸占。
本来就是人家的东西,你一句话不说,把人家的占为己有,道理上说的通吗?
别人的心血,成就了你,你屁都不放一个,合适吗?
先是刀郎,现在是朱之文。只因动了权贵们的奶酪,也就是乡下人拱了城里人的白菜。因此她们拼命的在驱赶。我只知道,专利都是有期限的,知识产权也有保护期。朱之文唱别人的老歌,如果别人没有声明不准翻唱。我想,是算不得侵权的。毕竟歌声是美化生活的,歌曲是要传唱。同样的歌,有的人唱出来难听,有的唱出来更美。既然是锦上添花,又怎么好意思去阻止別人呢?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这个问题。
当我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我上网查阅了一些关于大衣哥朱之文的的资料, 了解到大衣哥朱之文所在的村子叫朱楼村,据说这个村子不是很富裕,还了到大衣哥好像经常受村里人欺负,经常出现和大衣哥借钱不还的现象,我想所谓的穷山恶水出刁民说的应该就是这个现象了。关于题主所提出的这个问题我想分以下几点回答一下。
首先咱们先要了解一下大衣哥,大衣哥可以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草根农民歌手 ,经过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可以说是实力派歌手,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大家都能认可的。
其次要说的是大衣哥成名以前一直是在村里生活,而且给人的感觉应该是那种除了唱歌别的什么都不会,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的那么一种感觉,估计他们村里人大多也是这样的看法,说的简单点,就是村里人都很瞧不起大衣哥。后来大衣哥出名了,有钱了,村里人对大衣哥又是一个羡慕,嫉妒,恨的心理,这时候可能就会想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人一下子成了村里的首富了,确实很让人嫉妒。可能刚开始村里某个人确实遇到什么难事了开口和大衣哥借钱,而这个时候大衣哥可能出于好心,就向外借出去钱了,这个时候就一传十,十传百,慢慢的就谁有点什么事就来找大衣哥借钱,最后完成了一个人养一个村的局面。其实借钱这个事我认为人家借给你是情分,不借给你是本分,不能拿人家的情分当本分。所以我觉得这个事确实是村民办的有点太过火了。
最后咱们来说说大衣哥如果真的离开他们的村子会有什么后果,我觉得,大衣哥现在真的应该离开他们村了。对于现在的大衣哥来说,他离开他们村完全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也许大衣哥只有真的离开他们村了之后,那些整天吃大衣哥喝大衣哥的还不说他好的人才能认识到自己的贪婪。可能只有真的离开他们村了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解脱,才能帮村里人改掉贪婪的恶习。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衣哥起诉网暴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衣哥起诉网暴者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