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房产需邻居签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继承房产需邻居签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继承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法定继承进行。当被继承人去世时,其原名下所有财产就成为了遗产。我们先来看下继承中的一些相关规定: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的资格: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分配原则: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论:
由上述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房产作为遗产中最主要财产形式之一,公证在做房产继承过户时,是会非常慎重的,因为情形比较多,围绕一个人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情况也是一般外人很难一时搞明白的,为了减轻公证风险,防止被某些“继承人”欺骗,而做出“错误”的公证,所以公证处一般都会加大风险规避措施,要求家族成员及邻居出证,有的还要让所在单位、村委、居委会等相关机构开具证明的,同时这样操作在公证程序上也会更加合规合法些。
仅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若有不同观点请在评论中留言!
如果是老人去逝前,公证处受理了办到这样的程度,公证处的作法是要遭质疑的。
公正老人的遗产继承事项,只需要证明老人的意思自治就可以了,与相邻和其它子女的态度是无关的。
如果老人的主张还要征求它人的意见,那么法律中的关于遗嘱和遗嘱继承的条文就是放屁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继承房产需邻居签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继承房产需邻居签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